近日于郑州演唱会上,台湾歌手杨丞琳因发表”河南人爱骗人”的不当言论引爆舆论风波。虽然她随后在社交媒体上表达歉意,但此事件可能对她和演唱会主办方都带来了严重后果。12月9日,在郑州举办的演唱会中,杨丞琳在现场的互动环节中失言,她由于此次不当言论,受到了各界的广泛批评。
在12月10日,杨丞琳在其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了道歉声明,承认自己的玩笑不恰当且缺乏礼貌,且表达了愿意接受大家的指正与批评,并对所有因她的言论受到困扰的人表示了郑重的道歉。然而,她的道歉并未能完全平息公众的怒气。河南共青团官方账号曾在其声明之后发文质疑杨丞琳的言论是否恰当以及开这样的玩笑的目的。
在此背景下,12月12日,演出的主办方南京幽伶传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承认已被文化部门约谈,目前正在等待进一步的处理决定。如果认为杨丞琳的言论有责,后果可能将非常严重。相关律师吉彬彬对此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认为杨丞琳在公开场合的言论违反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25条显明的规定。该条规定禁止在营业性演出中有煽动民族歧视、损害社会公德或民族文化传统以及诽谤侮辱他人的行为。
因违法上述规定,文化管理部门能够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违法所得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还可能吊销营业许可。对于主办方来说,这样的处罚可能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那么,若主办方被处罚,能否向杨丞琳追偿?这取决于双方签订的演出合同中是否有相关责任约定。即便无明确约定,吉彬彬律师指出,杨丞琳的失当言论是导致此次风波甚至主办方受罚的直接原因,按照侵权责任或其他合同关系,她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事件发生后,虽然杨丞琳及时道歉,缓和了舆论氛围,但最终是否会被处罚以及如何处罚,需要待官方部门调查后作出决定。不过,此次事件对于演艺界来说,无疑是一个警示,提醒广大艺人在公共场合需更加谨慎言行,以防言论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