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的和美超市近日发出撤店公告,在网络上激起了广泛关注。该超市称自身的消防设施齐全无缺,但因为与消防规定相关的手续问题,两度遭到消防救援大队的罚款。第一次是在2017年,罚款金额为5万元,而第二次则在2024年1月30日,涉及金额更是高达16.6万元。由于无力承担这笔巨额罚款,超市被迫宣布闭店。
和美超市的法人杨先生对此事件感到无可奈何。他表示,自2017年交付第一笔罚款后,消防部门并没有指导其补齐消防手续,也未提出任何整改意见。杨先生以为,前期的罚款已是对消防问题的一次了结,却未料到2024年初,自己会再收到一份让超市难以承受的罚款单。杨先生认为,对同一违法行为进行两次处罚,显得不太合规。
纵览新闻记者在26日上午拨打了超市撤店公告上留有的电话,接线的店长表示自己对于罚款问题并不清楚,建议记者联系法人杨先生。通过进一步采访,了解到杨先生在当地共经营有8家超市,而这家位于石莲子镇的超市自2016年开业以来,规模达4000多平方米,拥有十多名员工。他透露,由于超市所处的建筑为个人自建农村房,因规划和建设手续不全,使得消防手续难以办理。
对于此次事件,莒南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工作人员表示,罚款的处罚是符合相关规定的。然而,对于记者所提出的疑问,消防大队需要办案人员具体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未获得消防救援大队的进一步回应。
正当纵览新闻记者等待官方回应之际,法律专家对事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范辰律师指出,《消防法》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营业前应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验收,和美超市虽然违反了有关规定,但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处以两次以上罚款。因此,对和美超市的第二次罚款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体现不出信赖保护原则和执法透明原则。
这起事件不仅关乎一家超市的命运,也引发了公众对行政执法是否恰当与公正的讨论。此类争议案例让人们更加关注制度执行中存在的漏洞和完善空间,同时,也提示了企业在营业过程中需要更高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