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85后小夫妻购二手住宅后遭遇”凶宅”纠纷


二手房屋交易中买到所谓的”凶宅”,这类纠纷在交易市场中并不罕见。2019年,一对上海的85后年轻夫妇不幸加入了这一行列。他们当初以105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二手公寓房,本意是为了提供给退休后的父母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然而两年后,在解决住宅漏水问题期间,他们竟意外地从邻居口中得知,自己的新家曾发生过不幸的事件。邻居向他们透露,这处房屋“不吉利”,曾有刑事案件发生。

原来,这套房子在出售前曾租给一对中年夫妇,不幸的是,夫妻因经济问题争执不休,关系破裂。2019年2月9日,一场争吵导致丈夫张某持刀伤害妻子孙女士,孙女士送医不治身亡。张某也被警方逮捕并受到法律的惩处。事后,房东母女将现场打扫干净,并将该房屋挂牌出售。时居市区的这对小夫妻见到这处看似理想的房屋,便通过房产中介迅速签下了房屋买卖合同。

在得知房屋真相后,夫妻俩认为该房屋属于”凶宅”,起诉卖方隐瞒了房屋的重大瑕疵,请求撤销购房合同,并索要房款、装修费、税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赔偿。对此,原房东作为被告,并不接受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方辩称,虽然房屋中发生过争吵,但受害者是在医院不治而亡,不满足所谓”凶宅”的条件。

在这起诉讼案件中,法院指出”凶宅”并非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而是源于民间传说,体现的是人们向往吉祥、避免不吉利的传统心理。在具体的关于”凶宅”的判断中,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死亡的形式必须是非正然死亡;二是死亡必须发生在房屋内部。根据警方提供的资料,孙女士被送往医院时还清醒,不符合上述凶宅的判断标准。

核心争议在于,卖方是否对购房者披露了房屋的实际情况。原告方坚称未被告知,而被告方声称已口头告诉过,双方均无有效证据。法官经过多次调解后,双方作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原房屋买卖合同保持有效,卖方需向买方支付23万元的补偿。对于中介公司而言,虽未作为被告,但因在提供服务时存在瑕疵,也退还了部分中介费用。

法官在结案时提醒,买卖房屋是一件大事。作为卖方,应坚守诚信原则,将房屋真实情况如实告知买家,以避免后续纠纷;对于买房者,则应倍加谨慎,购买前的详尽调查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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