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监管局近期发出警示函,针对的是知名国有电影企业——上海电影。这份警示函揭露了一个事实,即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过程中,上海电影存在明显瑕疵。具体而言,在2021年期间,该公司在租赁期的设定上未能充分考虑行使终止租赁的选择权可能带来的影响,同时也未依照规定将使用权资产计入长期资产并进行适当的资产减值测试。这一系列失误,直接导致2021年从租赁准则首次执行之日起,至同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报披露存在不准确情况。
上海电影在2022年1月29日发布了一个更正公告,承认并纠正了上述会计差错。然而,证监局在调查后认为上海电影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在监管机构的审视下,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电影采取警示函这一监督管理措施。
上海电影作为一家A股主板上市的国有背景电影企业,主打影院运营和电影内容宣发领域,市场领先地位不言而喻。近年来,公司还积极拓展至IP开发领域,试图开辟公司业务的新方向。最新业绩报告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上海电影的营业收入约为6.29亿元,同比增长88.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上升180.34%,这一跃升部分得益于电影行业的总体回暖。
在二级市场上,上海电影的表现也颇为亮眼。截至2022年12月15日的收盘数据显示,上海电影股价在当年上涨超过了150%,远超同期大盘平均水平。投资者对于上海电影的高度看好不仅来源于公司传统的影视业务表现,AIGC等新兴技术的加持也为上海电影的未来发展概念赋能。
公司为了弥补会计处理上的过失,发布了更正公告,并表示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政策执行,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上海电影此次遭遇的这一警示函,也对其他上市公司形成了警示,提醒其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要求,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