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纪律处分条例》改革:强化党纪硬约束,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全面进步


近日,经过全面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新条例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是继党的十八大之后,《条例》第三次的重大修订。新修订后的《条例》总共包含158条,比上一次修订增加了16条,修改了76条,根本目的是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大的战略部署,从而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保障党和国家工作的全面推进。

本次修订的《条例》在实践方面紧贴时代发展的新需要,体现了严格执纪的新态度。特别强调了伟大建党精神的传承,自我革命的持续推动,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这是对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管党治党提出的更高要求。新条例在总结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加大问题导向,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如统计造假、组织编制管理失范、以及信访职责不落实等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这样的调整有助于让党的铁的纪律具有更明确的指向性和操作性。

在新修订的《条例》中还有重大改革,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当党员在公共资金运作、税务管理等相关领域里违法行为,新条例规定了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不同处分。此外,针对党员涉黄涉毒之类严重破坏党形象的行为,新条例要求必须给予开除党籍的严厉惩处。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还对党员在网络空间的行为规范作出了更新,以适应互联网时代成为信息交流主渠道的新情况。现在,党员在网络上的不当行为,比如散播不良信息等,将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政治纪律作为党的纪律建设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新修订的《条例》对其有了更为严格的规范。党员干部若是表态不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会被定性为违反政治纪律,根据行为的严重程度,会有不同级别的处分。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行为,新修订《条例》也设置了从重或者加重的处分规定。

通过这次《条例》的修订,反映了党完善纪律建设、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心,这不仅为党的纪律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性保障,也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加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奠定了坚实的纪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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